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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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托厂区生化池、预处理池(30m³)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金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濑溪河。 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池(30m³)混匀后依托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金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濑溪河。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监测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的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的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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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酸雾塔经碱液喷淋(以NaOH为吸收剂) | 《大气污染综合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前处理废气:项目前处理位于密闭负压间,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至酸雾塔经碱液喷淋(以NaOH为吸收剂),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负压间排放口监测的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吸收塔 | 《大气污染综合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热镀锌废气:项目经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送入吸收塔经水喷淋去除HCl、NH3,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2 锌锅烟气排放口监测的氯化氢、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3 | / | 《大气污染综合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烘干废气:助镀后的工件经烘干廊道烘干,氯化锌分解产生少量烘干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 抛丸粉尘:3台抛丸机产生的抛丸粉尘,分别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无组织废气监测点监测的氯化氢、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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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设备要做基础减震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问题而引发突发性高噪声;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充分利用绿化带吸声、隔声;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外环境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3类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北侧大足区龙水消防救援站处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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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建项目采用分区防渗措施,预处理池、负压间、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地面按要求做防腐防渗处理,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等效黏土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10-7厘米/秒的要求。 | 项目采用分区防渗措施,预处理池、负压间、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地面按要求做防腐防渗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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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建项目产生的锌浮渣锌底渣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脱脂废液、废底渣、废酸、锌尘、废布袋、再生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化学品废包装、废拖布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物有锌浮渣、锌底渣,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在热镀锌生产线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30m2,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有脱脂废液、废底渣、废酸、锌尘、废布袋、再生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化学品废包装、废拖布,在厂房西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15m2,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企业已与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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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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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生产池体架空放置,平台高度85cm;相邻池体做无缝连接,生产池体下方设置接水盘(托盘边沿高10cm);设置工件(滴漏散水)下料或转移接水盘;生产废水管网可视化。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