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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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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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排放浓度执行DB37/2376-2019、排放速率执行GB16297-1996 | 去石、清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与脱皮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线引入各自配套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起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二级处理,二级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0日,两天,每天3次。 | 达标 |
| 2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 DB37/2801.7-2019 | 烘炒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压榨废气一同引入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0日,两天,每天3次。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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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基础减振 | GB12348-2008 | 生产车间为封闭结构,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风机采取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 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0日,两天,每天昼、夜间各一次。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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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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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包装物、清理、去石杂质、除尘器收尘、花生米红衣、压榨饼、废过滤纸、滤渣及不合格分装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场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活性炭及废导热油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清理、去石杂质、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花生米红衣、压榨饼、废过滤纸、滤渣、不合格分装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 项目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废贮存库(位于厂区东部,面积约5m2),不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中间留出通道。危废贮存库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措施,液体危废均置于托盘上,张贴了环保标志牌。废包装物、清理、去石杂质、除尘器收尘、花生米红衣、压榨饼、废过滤纸、滤渣及不合格分装瓶等一般固体废物由企业回收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均置于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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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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