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 | 正常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无组织防控措施 | (DB 32/4041-2021)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无组织防控措施 | 正常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低噪声设备、岸电设施、绿化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低噪声设备、岸电设施、绿化措施等 | 正常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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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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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为码头区设备维修产生的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设备维修产生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暂存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为码头区设备维修产生的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设备维修产生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暂存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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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本码头属于顺岸式码头,平台、岸线等水工结构早已建成,通过宣传教育,设置围堰,生态跟踪监测、底泥监测,绿化等减缓、补偿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 | 加强了码头和后方厂区相邻区域的绿化;加强了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做好对水上施工作业人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要求,对现状码头运行、维护,不进行除此之外的人为活动;不进行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加强了对码头工作人员的管理,不乱扔垃圾、废物,厂界设置围挡。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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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保障环境安全。 | 已修编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号:321002-2024-027H),并安排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