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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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本项目厂区排水已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西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接管口中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日均值浓度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与危废仓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 项目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限值标准 | 达标 |
| 2 |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 | 《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 | 喷漆废气、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2#)排放 | 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限值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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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及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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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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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固体废物须按《报告表》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一般固废仓库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泄露措施并安装环保标识牌。 危险废物: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委托常州市新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收集处理,危废仓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做好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等措施并安装环保标识牌。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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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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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企业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专人负责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应严格操作到位。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