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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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标准采用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排放限值 |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仅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污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标准采用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排放限值;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范围)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总磷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887-2013)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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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喷漆有机废气以及臭气浓度。 本项目喷漆、补漆均采用水帘式喷台,喷漆过程通过水帘台负压除漆雾收集,干燥箱(烘箱)排气口连接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我公司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DB33/2146-2018)表9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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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齿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我公司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期间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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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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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切削油、油水混合物、喷淋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漆废擦机布、废空压机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副产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油水混合物、喷淋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漆废擦机布、废空压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油水混合物、喷淋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漆废擦机布、废空压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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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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