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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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涂装废水处理站 | 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排放水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仅用于处理本项目污水。主体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pH调整池+芬顿氧化+中和絮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MBR+RO”的污水处理工艺。 | 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为7.0~7.1,悬浮物浓度为7~9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1~5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为17.5~19.8mg/L,总磷浓度为0.80~ 0.9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为0.148~0.184mg/L,氨氮、石油类、锌未检出。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电泳废气治理设施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 | 建设一套“干式过滤+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氧化”组合工艺处理电泳废气和电泳烘干废气,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电泳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口DA007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验收监测期间电泳工序旁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4mg/m3,满足《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 202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标准限值要求(10mg/m3)。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 -201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标准限值要求(1.0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隔声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生产车间驱动装置、纯水设备、阳极液循环泵、热风循环风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风机等各设备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60~62dB(A),夜间噪声为50~5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污水处理站作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无新建建构筑物。根据本项目环评对现有工程地下水防治措施的描述,现有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地面已铺设防渗、耐腐蚀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设备,位于车间内硬化地面上,采用抗渗混凝土建设。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硅烷化废液(渣)、表调废液(渣)、脱脂废液(渣)、污水处理泥饼类别为HW17,废UF超滤膜、废污水处理反渗透膜、废MBR膜、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物类别为HW49,所有危险废物须按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北京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硅烷化废液(渣)、脱脂废液(渣)、污水处理泥饼类别为HW17,废UF超滤膜、废污水处理反渗透膜、废MBR膜、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物类别为HW49;厂区设置有危废暂存间,贮存间墙上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地面做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处理。因本项目危废均为运行一定时间后定期产生,目前尚无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和转移。建设单位已与山西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移交山西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危废转移时按要求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有危险废物均按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山西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执行北京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采用硅烷化工艺,未设置表调工序,实际无表调废液(渣)产生。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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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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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天然气输送管线的设计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要求执行。 ②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燃气管道需经常维护、保养,减少事故隐患。 ③设置隔爆声光警报器,在车间设置燃气探测器,当探测器报警后(达到爆炸下限的25%时),控制相关区域的排风机,二级报警后(达到爆炸下限的50%时) 控制紧急切断阀关断。 ④建设单位应制定固化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 ⑤定期检查并配有充足的应急物资与装备。 | ①天然气输送管线的设计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要求执行。 ②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燃气管道需经常维护、保养,减少事故隐患。 ③设置隔爆声光警报器,在车间设置燃气探测器,当探测器报警后(达到爆炸下限的25%时),控制相关区域的排风机,二级报警后(达到爆炸下限的50%时) 控制紧急切断阀关断。 ④建设单位应制定固化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 ⑤定期检查并配有充足的应急物资与装备。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