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化粪池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化粪池 | 根据废水监测结果,各污染因子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 | 达标 |
| 2 | 化粪池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化粪池 | 根据废水监测结果,各污染因子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转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³) | PE 缠绕膜、PE 农膜生产线在吹膜成型工段各设置 1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UV 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15m 排气筒(DA001) | 本次验收监测中,净化器后排气筒采样口最高排放浓度为1.75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 达标 |
| 2 |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转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³) | PE 缠绕膜、PE 农膜生产线在吹膜成型工段各设置 1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UV 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15m 排气筒(DA001) | 本次验收监测中,净化器后排气筒采样口最高排放浓度为1.75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 声、基础减震、消声器、 隔声罩 |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 声、基础减震 | 本次验收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两天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 2 | 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 声、基础减震、消声器、 隔声罩 |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 声、基础减震 | 本次验收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两天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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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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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活性发、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 本项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生产过程中废边角料及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售。 验收阶段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的废油暂存在隔油池内,后续清理废油脂委托内蒙古绿洁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建设单位外购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6m2,库容3.0t,验收期间未产生废活性炭、废灯管,后续废活性炭、废灯管委托呼和浩特市联合鼎盛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 2 |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活性发、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 本项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生产过程中废边角料及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售。 验收阶段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的废油暂存在隔油池内,后续清理废油脂委托内蒙古绿洁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建设单位外购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6m2,库容3.0t,验收期间未产生废活性炭、废灯管,后续废活性炭、废灯管委托呼和浩特市联合鼎盛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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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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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初期雨水排放量约为110.3m3,事故时一次火灾消防用水量约为324m3,项目设置一座450m3的事故水池,满足事故废水储存需求 | 根据设计,室内设计4个消防栓,消防栓流量为5L/s ,共20L/s,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则消防废水量为216m3。项目设置一座238.05m3的事故水池,项目事故水池满足现有工程设计要求。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