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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生物医药工业园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

山东省 - 烟台市 - 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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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姜雪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郝美霞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东诚药业生物医药工业园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7医药制造业 - 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项目地址: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北路22号
项目总投资:
9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0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烟环审〔2022〕5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8-04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702MA3NHR173J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7-19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8-1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000705877283D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14140014750_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14140014914_打印稿-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东诚药业生物医药工业园原料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4.7.13(1).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719OtfFR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06-30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000705877283D
营业单位名称: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47
行业名称: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2710
最终行业名称:
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本厂区内的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 B等级标准要求及企业与中联环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纳污协议要求 依托本厂区内的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站出水中pH值7.3-7.5,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悬浮物、色度、动植物油、总有机碳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1mg/L、0.10mg/L、3.32mg/L、0.602mg/L、9.8mg/L、797mg/L、8mg/L、7倍、0.67mg/L、15.5mg/L,污水站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 B等级标准要求及企业与中联环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纳污协议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供热依托现有工程燃气锅炉房(3台锅炉),锅炉废气通过现有3根排气筒P1(15m)、P2(15m)、P3(18m)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标准(重点控制区)要求 生产供热依托现有工程燃气锅炉房(3台锅炉),锅炉废气通过现有3根排气筒P1(15m)、P2(15m)、P3(18m)排放 项目生产供热依托现有工程燃气锅炉房(3台锅炉),锅炉废气通过现有3根排气筒P1(15m)、P2(15m)、P3(18m)排放,目前3台锅炉2台在用,所以监测期间仅对2台运行的锅炉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依托的现有工程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P1(15m)中SO2未检出,颗粒物、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6mg/m3、27mg/m3,烟气黑度<1级;排气筒P1(15m)中SO2未检出,颗粒物、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m3、26mg/m3,两根排气筒P1、P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标准(重点控制区)要求。 达标
2 七车间、八车间废气经楼顶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22m)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医药制造Ⅱ时段)限制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七车间、八车间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楼顶二级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22m)排放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6.60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1kg/h,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医药制造Ⅱ时段)限制要求;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54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63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3 乙醇回收系统产生的乙醇不凝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经楼顶二级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24m)排放,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医药制造Ⅱ时段)限制要求。 乙醇回收系统产生的乙醇不凝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经楼顶二级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24m)排放,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9.10mg/m3,最大排放速率8.8×10-3kg/h,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医药制造Ⅱ时段)限制要求。 达标
4 / 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厂界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中的表4标准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限值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0.410mg/m³,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15,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厂界最大浓度0.038mg/m³,厂界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中的表4标准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最大浓度1.44mg/m³,厂界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区内车间外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离心机、冻干机、空压机、粉碎机、空调机组、真空泵类、风机、冷却塔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音、消音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离心机、冻干机、空压机、粉碎机、空调机组、真空泵类、风机、冷却塔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音、消音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53 dB(A),夜间噪声值在44-46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士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危险品库、生产车间、乙醇回收间地面均为防渗防腐地坪,罐区乙醇罐为地埋式,罐周围设防水池和吸附沙,上方采用混凝土地坪。危险品库外设有2个收集池,生产车间地面防腐防渗并设有地漏,泄漏的物料可通过地漏排至污水处理站内。乙醇回收间地面为环氧防渗地坪,装置区周围设有围堰。危废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上述区域均有专人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 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项目厂区内设有地下水监测井。企业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脱盐处理后的盐为疑似危废,需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鉴别结果未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验收阶段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项目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防风、防雨、防淋溶,地面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盐处理后的废盐目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日后鉴别后,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所在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的备案证明 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几个方面,企业配备有应急物资,并成立了应急小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备案(备案号:370661-2024-045-L),具备完善的三级防控系统,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容积为1000m3。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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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

行业: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地区:山东省 - 烟台市 - 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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