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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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管道设施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 | 已建设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汇入园区化粪池处理 | 生活污水间接外排,不需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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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净化设施 |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印刷行业)(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5kg/h);颗粒物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2.8kg/h)。无组织废气: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颗粒物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5mg/m3)。 | 印刷、喷头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净化后通过排气筒外排(DA001);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喷淋塔净化+活性炭吸附(TA002)后同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一同外排。 | 监测时设施运行良好,DA00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值为0.74mg/m3、排放速率为0.0169kg/h,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7mg/m3,速率为0.0761kg/h;厂界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值为0.49mg/m3,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210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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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5dB(A)) | 部分机台加设隔震垫。 | 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4d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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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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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的公司处理。②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定期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工业固废则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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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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