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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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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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级活性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 江苏坤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4日-5日对本项目实施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24年9月4日工况负荷为87%,2024年9月5日工况负荷为88%。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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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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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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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导热油包装桶、环烷油包装罐(900-249-08),废活性炭(900-039-49)。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0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100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导热油包装桶、环烷油包装罐、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面积为10m2,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了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见附件4),有效期自2020年12月至2025年11月。危险废物贮存库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仓库设置在2楼,地面硬化,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的面积为80m2,可满足企业一般固废贮存需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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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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