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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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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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压铸废气治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压铸废气采用1套“喷淋塔+静电除油除尘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尾气引至楼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压铸废气经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尾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1.6mg/m3、1.9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1.53mg/m3、0.85mg/m3,均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mg/m3)。 | 达标 |
| 2 | 涂装、注塑、滴塑及破碎废气治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针对涂装废气,企业已设置1间单独、密闭的喷漆房,内划分调漆室、喷漆区域。喷漆房负压设计,喷漆水帘柜、喷漆机及烤箱均配套废气收集设施,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与喷漆烤漆废气一同收集后经1套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尾气引至楼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及滴塑废气经收集后并入涂装废气中与其一同经1套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并入涂装废气中与其一同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涂装、注塑、滴塑及破碎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1.4mg/m3、2.2mg/m3,均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205mg/m3、0.162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1.86×10-3kg/h、1.52×10-3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0125mg/m3、0.0066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1.13×10-4kg/h、6.36×10-5kg/h;二甲苯均未检出;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226mg/m3、0.162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2.05×10-3kg/h、1.52×10-3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2.4mg/m3、2.25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2.17×10-2kg/h、2.15×10-2kg/h,均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苯排放浓度≤1mg/m3、排放速率≤0.7kg/h,甲苯排放浓度≤5mg/m3、排放速率≤2.2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2.2kg/h,苯系物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6.6kg/h,苯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0.3kg/h)。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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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隔声。 |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标准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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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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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任意排放。危险废物、原料空桶贮存须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并依法按相关要求转运及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铸件、塑料边角料、拉链头不合格品、拉链边角料及废次品、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漆渣、喷漆废水、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弃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不合格铸件回用于生产,塑料边角料、拉链边角料及废次品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拉链头不合格品由雄鹰锌合金有限公司回收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混入生活垃圾与其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漆渣、喷漆废水、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由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弃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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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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