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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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各项指标分别为:pH(无量纲)7.0~7.1、COD 140~156mg/L、BOD5 75.2~85.2mg/L、SS 38~52mg/L、NH3-N 14.1~16mg/L、总氮18.3~20.5mg/L、总磷3.89~4.85mg/L。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和表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塑料制品工业”;苯乙烯、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表2。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的各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为0.032~0.037kg/h、排放浓度为3.37~3.92mg/m³,氨的排放速率为0.003~0.004kg/h、排放浓度为0.29~0.39mg/m³,臭气浓度为202~288(无量纲),丙烯腈、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苯乙烯均低于检出限。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为0.197~0.284mg/m³、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55~1.13mg/m³、氨浓度为0.06~0.19mg/m³,苯乙烯、甲苯和臭气浓度均低于检出限。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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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间Leq值为52~58 dB(A),厂界噪声测点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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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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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一般固体废物:废塑料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采用密闭桶装收集;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防锈剂使用后产生的空包装瓶,采用袋装收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危废单位(芜湖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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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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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