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 化粪池 |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1#排气筒,4000m³/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1#排气筒,4000m³/h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1次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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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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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一般包装废料、废靶材、废电池片为一般固废,外售给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化学品包装废料、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委托常州北晨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仓库位于车间内西北侧,约47平方米;危废仓库位于车间内北侧,约12平方米,贮存设施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设置了导流槽,集液池,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还设有观察窗和内外监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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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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