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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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废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器消毒+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严值后回用 | 生产废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器消毒+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2023年10月5日、10月6日对污水处理站进水口、污水处理站反渗透膜工艺出水口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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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破碎单元废气、进卸料废气、暂存间废气、高温蒸煮单元废气处理系统 | 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标准 | 负压收集“碱液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2023年10月5日、10月6日对破碎单元废气、进卸料废气、暂存间废气、高温蒸煮单元废气处理系统进、出口进行监测 | 达标 |
2 | 厂房逸散有组织废气处理系统 | 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标准 | 负压收集的气体并经碱液洗涤塔+活性炭过滤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2023年10月5日、10月6日对厂房逸散有组织废气处理系统进、出口进行监测 | 达标 |
3 | 锅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限值 | 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2023年10月5日、10月6日对锅炉废气排口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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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已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 2023年10月5日、10月6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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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卸车平台、高温蒸煮车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进行地面防渗和设截水沟 | 已对卸车平台、高温蒸煮车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进行地面防渗和设截水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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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高温蒸煮毁形处理后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送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衡阳危废处置中心的危废仓库暂存后由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高温蒸煮毁形处理后医疗废物送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送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在危废生产车间正常运营前,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衡阳危废处置中心的危废仓库暂存后,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在危废生产车间正常运营后,项目自产危废依旧按照环评要求交危废生产线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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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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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过程和对处置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杜绝环境风险事故。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过程和对处置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目前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修编,且已通过专家评审会。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