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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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压铸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温州市瓯海仙岩隆强摩配厂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的其它企业标准限值要求,总氮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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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加强车间通风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修理粉尘加强车间通风。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压铸烟尘、脱模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抛丸粉尘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压铸烟尘、脱模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测得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颗粒物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中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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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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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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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和废钢丸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和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铝渣、废包装桶、沉渣、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已委托温州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炉渣、沉渣已委托浙江硕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已设置危废贮存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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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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