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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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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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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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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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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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旧蓄电池、变压器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变电站内新增事故油池一座,有效容积110m3,变压器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与更换后的废铅蓄电池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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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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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峡窝220kV变电站,主变下方设有事故油坑,通过排油管道与站内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站内原有事故油池容积为50m3,本期新建1座110m3事故油池,以满足本期使用要求。本期主变的油重约为52.17t,体积58.3m3,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因此本期新建事故油池容积可以满足单台设备油量100%回收的要求。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建设管理单位建立有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了各项污染因子能达到标准要求;并制定有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工程运行至今未发生风险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