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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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设施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 新建2万m3/d水解酸化池、生化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包括中间提升泵房)、3万m3/d V型滤池、污泥池以及事故池;对现状污水厂处理设施(1万m3/d)进行设备扩容改造,包括调节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加药消毒间以及碳源投加系统;对现状构筑物部分运行老化的设备进行同步更换。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苯胺类能够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1直接排放标准,硫化物能够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锑能够达到江苏省《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表1一般地区直接排放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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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物滤池除臭系统 | 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 | 设置2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包括前端生物滤池除臭系统以及后端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前端生物滤池除臭系统用于调节池、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的除臭。后端生物滤池除臭系统用于水解酸化池、生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的除臭。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废气排放二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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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主要控制措施为室内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 |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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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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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属于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脱水污泥在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视鉴定结果再进行相应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 | 已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目前海川水务尚未接纳印染废水,脱水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84m2污泥暂存间内,定期外运处置。产生的废试剂瓶、检测废液桶装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格栅废渣、沉砂池沉砂、原料包装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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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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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企业已针对一期工程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320684-2021-041),二期工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修编中,尚未完成备案。厂区设置了容积为2178m2的事故池。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