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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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落实。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勒流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顺德支流。 | 由于生活污水管道埋在地下直接接入市政管网,未安排检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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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项目五金加工、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建项目标准限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已落实。 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分别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检测,该企业所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 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经无组织散逸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 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 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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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消声和减振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 | 已落实。 本项目在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并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 经检测,该企业产生的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 3 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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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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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以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 | 已落实。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油桶、废活性炭,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分类暂存,危废暂存场所已按《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设置了遮盖、围堰、标识标志、管理制度、台帐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符合规范要求。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次品、边角料等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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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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