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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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新建1座,依托原有1座,处理工艺:隔油池+混凝絮凝沉淀) | / | 已建设污水处理站(新建1座,依托原有1座,处理工艺:隔油池+混凝絮凝沉淀) | 污水处理站处理码头区域初期雨水回用于场地清洗,环评及审批文件未对水质提出标准要求 | 达标 |
2 | 化粪池(2个,依托原有)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化粪池(2个,依托原有) | 2024年8月2~3日对两个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验收监测,市政污水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浓度均满足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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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岸电设施(3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已建设岸电设施(3套) | 2024年8月2~3日对厂界颗粒物废气进行验收监测,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其他颗粒物限值。 | 达标 |
2 | 喷淋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已建设喷淋装置 | 2024年8月2~3日对厂界颗粒物废气进行验收监测,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其他颗粒物限值。 | 达标 |
3 | 洒水车(依托现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已设置洒水车(依托现有) | 2024年8月2~3日对厂界颗粒物废气进行验收监测,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其他颗粒物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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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降低噪声 | 2024年8月2~3日对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厂界东边界监测点昼间时段噪声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区标准值,厂界西、南、北边界监测点昼间时段噪声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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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辅料仓库为集装箱形式,机油放置于防渗托盘上;②一般固废间、辅料仓库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③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④第三方进厂加油点位均位于混凝土硬化地面。 | ①在一般固废间西侧设立原辅料仓库,机油放置在托盘上,原辅料仓库设置硬化地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②一般固废仓库设置硬化地面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③危废仓库设置环氧地坪,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④第三方进厂加油点位位于混凝土硬化地面。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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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面积约为10m2,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修改单的要求装贴环保图形标志。 | 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面积约为10m2,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修改单的要求装贴环保图形标志。 | 已落实 |
2 | 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面积12m2,地面铺设环氧地坪,存放液体的桶体置于防渗托盘上,危废暂存间大门平日上锁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面积12m2,地面铺设环氧地坪,存放液体的桶体置于防渗托盘上,危废暂存间大门平日上锁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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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建成后利用现有厂房及设施进行生产作业,不对周边陆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船舶污水、生活污水等禁止排入水域;码头沿河岸布置,不占用主航道水域。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设施进行作业,不影响周边陆域生态环境;不向水域排放船舶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码头布置不占用主航道水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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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雨水截止阀由专人管理,确保初期雨水不入河;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处置单位签订应急处置协议。 | 三个雨水排口均设置雨水截止阀;在岸边设有应急物资库,备有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向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已与上海东安水上污染防治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上海港内河防污染技术服务协议。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