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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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诏安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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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干燥设备和碎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②在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后,再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③食堂油烟净管道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化,通过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 ①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②有机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苯乙烯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①干燥设备和碎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②在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后,再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③食堂油烟净管道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化,通过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 有组织废气: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破碎工序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能够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苯乙烯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均能够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处理设施进出出口监测数据计算得“油烟净化器”的去除效率为:80.0%~88.89%。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总悬浮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两日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8mg/m3、1.33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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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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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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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运输。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 ①生产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②原料包装袋收集后给可回收利用单位。③生活垃圾存放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④本次验收项目没有废机油产生,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厂区内已配置暂存的危废仓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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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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