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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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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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 每两台面取机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合计4台布袋除尘器 | 经监测单位检测,总悬浮颗粒最大值为0.367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1.40mg/m3,均满足标准限值内。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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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生产厂房隔声、机房隔声 | 经监测单位检测,该单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排放达标。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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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取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各类化学品及油类不会出现泄漏,对土壤或地下水造成污染。 | ①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辅料间、裁断区;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存间和空压机房;简单防渗区为车间过道、原料区、成品区等;其中,裁断区等针对阀门等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处设置托盘,确保可能泄漏的少量废液能有效拦截、收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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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一般工业废物:生产厂房1F东侧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20m2),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危险废物:生产厂房1F东南角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废胶带、废油墨瓶、废无纺布、废酒精桶、沾染油污的抹布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经妥善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以上危废应签订处置协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储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二者取较大者),收集的废液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设置气体排出口,避免危废暂存处废气浓度过高;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生态环境部第23号令《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二者取较大者),收集的废液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设置气体排出口,避免危废暂存处废气浓度过高;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生态环境部第23号令《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 一般工业废物: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 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产厂房1F东侧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20m2),满足相应防渗、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危险废物:废胶带、废油墨瓶、废无纺布、废酒精桶、沾染油污的抹布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 生产厂房1F东南角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经妥善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以上危废应签订处置协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储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办公区域,各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每天由清洁工人收集后转运至厂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再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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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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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辅料间、裁断区;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存间和空压机房;简单防渗区为车间过道、原料区、成品区等;其中,裁断区等针对阀门等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处设置托盘,确保可能泄漏的少量废液能有效拦截、收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 ②落实环保管理责任;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①划分危险废物暂存间、辅料间、裁断区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存间和空压机房;简单防渗区为车间过道、原料区、成品区等;其中,裁断区等针对阀门等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处设置托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 ②落实环保管理责任;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