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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阶段性)

安徽省 - 合肥市 - 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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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李天生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何志奇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阶段性)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6汽车制造业 - 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下塘园区
项目总投资:
985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524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环建审〔2023〕16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03-16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40111MA2NF1GC6Q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02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0-09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40121MA8N09RD54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09102709171_验收意见盖章.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09102709593_验收报告书-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阶段性).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ahdshb.com/html/show-757.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0-22
营业单位代码:
91340121MA8N09RD54
营业单位名称:
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71
行业名称:
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3670
最终行业名称: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预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本项目废水有主要含油废水、含氟废水、有机废水、打磨废水、清洗排水、地坪保洁水、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空调系统排水、热水锅炉排水等。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新建4200m3/d的污水处理站,分为“预处理单元”和“综合处理单元”,预处理单元包括:有机废水预处理、含氟废水预处理;污水采取分质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 (1)有机废水处理 有机废水、含油废水排入有机废水池,一起进入有机废水预处理系统,采用“酸化+破乳+pH调整+混凝+絮凝+隔油沉淀”预处理,有机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量为1600m3/d,最大处理能力取值为75m3/h,出水再进入综合系统进行深度处理。 (2)含氟废水预处理 含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排入含氟废水池,投加氯化钙,利用钙离子与氟离子结合成难溶性的氟化钙进行沉淀去除,且能配套去除金属离子。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量为1400m3/d,设计处理能力为75m3/h,采用“除氟+pH回调+混凝+絮凝”处理工艺,出水再进入综合系统进行深度处理。 (3)其他生产废水 W3-4-1电泳打磨废水、W3-4-2精修打磨废水、W3-4-3滑撬清洗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地坪保洁水排入综合反应池。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另外热水锅炉排水、冷却循环系统、空调系统排水含有污染物种类简单,水质浓度较低,直接排放。 (4)综合废水处理 新建1座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4200m3/d,采用“pH调整+混凝+絮凝+沉淀+pH调节+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各监测因子的日均值均低于限值要求,其中pH排放浓度浓度范围在8.2~8.4(无量纲),COD排放浓度两日最大均值为97.4mg/L,氨氮排放浓度两日最大均值为3.70mg/L。生活废水排口各监测因子的日均值均低于限值要求,其中pH排放浓度浓度范围在7.9~8.4(无量纲),COD排放浓度两日最大均值为363mg/L,氨氮排放浓度两日最大均值为38.2mg/L。满足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除尘设施、二级活性炭、高效过滤、rto、沸石转轮等 生产工艺废气以及RTO装置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注塑工段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燃烧机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有关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废气中NOx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4#厂房(冲压车间)产生的钢板返修打磨废气以及模具维修过程产生的模修打磨废气和焊接废气;3#厂房(焊装车间)及7#厂房(手工焊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6#厂房(涂装车间)产生的电泳废气、底涂废气、调漆废气、储漆废气、喷漆、闪干、流平、喷枪清洗废气、烘干废气、点补废气、注蜡废气、各烘干机燃烧机废气、锅炉废气等;8#厂房(饰件车间)产生的注塑废气、调漆废气、储漆废气、喷漆废气、补漆废气,烘干RTO废气、锅炉废气、烘干炉废气、火焰机器人废气等;以及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项目各车间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4#厂房(冲压车间): 钢板返修打磨废气:钢板返修打磨设置有专门的钢板打磨区,设置有4个打磨工作台,由移动式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模修打磨废气:打磨机及焊接机配套滤筒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由移动式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厂房(焊装车间): 焊接废气:3#焊装车间集中布设2个密闭焊房。其中大焊接房(36m×6m×4m),小焊接房(30m×6m×4m),共配备28套机器人弧焊系统和4个人工焊接工位;每个大小焊接房进出口设置有软帘,各焊接工位配套带软帘集气罩收集产生颗粒物。焊接房产生的焊接烟尘收入3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各自通过3根19m高排气筒(DA301、DA302、DA809)排放。 7#厂房(手工焊车间): 焊接废气:7#手工焊车间设置有50台CO2焊机,根据生产需要分散布设,每个焊机设置单独的密闭焊接间,并配套带软帘集气罩收集产生的烟尘,经3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701)排放。 6#厂房(涂装车间): 电泳废气:电泳间整体密闭,设置有送排风系统,产生的电泳废气收集至1套“高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DA601)排放。 底涂1线涂胶废气:底涂1线涂胶线自动喷涂工段均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少量细密封由人工喷涂。自动涂胶线产生的涂胶废气密闭收集至1套“高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DA602)排放。 底涂2线涂胶废气:底涂2线涂胶线自动喷涂工段均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少量细密封由人工喷涂。自动涂胶线产生的涂胶废气密闭收集至1套“高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DA603)排放。 色漆调漆废气:色漆调漆间密闭收集,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过1根19m排气筒(DA604)排放。 清漆调漆废气:清漆调漆间密闭收集,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过1根19m排气筒(DA605)排放。 色漆储漆废气:色漆储漆间密闭收集,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过1根19m排气筒(DA606)排放。 清漆储漆废气:清漆储漆间密闭收集,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过1根19m排气筒(DA607)排放。 喷漆、闪干、流平、洗枪废气、RTO废气:项目共2条喷漆线,喷漆室配套干式纸盒处理漆雾,喷漆、喷枪清洗、闪干、流平有机废气密闭收集,采用1套沸石转轮浓缩吸附装置对低浓度有机废气进行吸附浓缩,沸石转轮装置前均设置二级布袋过滤装置,再到1套RTO焚烧装置对脱附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行处置后通过44m高排气筒排放(DA608),RTO燃烧废气一并排出。综合处理措施为“迷宫纸盒干式喷漆室+二级布袋除尘+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 电泳烘干、涂胶烘干、清漆烘干有机废气、RTO废气:电泳烘干室、涂胶烘干室、清漆烘干室配套循环风系统,采用进出口两端负压与底部抽风相结合的形式收集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的有机废气经1套RTO装置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609),RTO燃烧废气一并排出。 补漆废气1:补漆间密闭收集,配套设置1套“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610) 补漆废气2:补漆间密闭收集,配套设置1套“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611)排放。 补漆废气3:补漆间密闭收集,配套设置1套“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612)排放。 补漆废气4:补漆间密闭收集,配套设置1套“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613)排放。 注蜡废气:注蜡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过1套“高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直燃机燃烧废气:由10根19m高排气筒(DA615~DA624)排放。 涂胶烘干直燃机燃烧废气:由3根19m高排气筒(DA625~DA627)排放。 色漆闪干直燃机燃烧废气:由4根19m高排气筒(DA628~DA631)排放。 闪干除湿燃烧机燃烧废气:由2根19m高排气筒(DA632~DA633)排放。 清漆烘干直燃机燃烧废气:由8根19m高排气筒(DA634~DA641)排放。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低氮燃烧+1根19m高排气筒(DA642)排放。 8#厂房(饰件车间): 注塑废气:注塑区域每台注塑机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1根19m排气筒(DA801) 储漆废气:储漆间密闭收集,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19m排气筒(DA802)排放。 调漆废气:设置1间调漆间,调漆过程采用电脑自动调漆系统,调漆罐均为密闭状态。调漆间密闭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19m排气筒(DA803)排放。 喷漆、洗枪、流平、烘干有机废气、喷漆室密闭+上送风下抽风收集漆雾、有机废气,流平室密闭收集有机废气,喷漆线烘干室密闭收集有机废气和烘干燃烧机燃烧废气;喷漆室配套迷宫纸箱+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漆雾,有机废气采用RTO装置焚烧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804)排放,RTO燃烧废气一并排出。 补漆废气:饰件涂装线设置1间补漆室,补漆室密闭+上送风下抽风收集漆雾及有机废气,收集后经1套“高效过滤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1根19m高排气筒(DA805) 火焰机器人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根19m排气筒(DA806)排放。 前处理水分烘干燃烧机燃烧废气:由1根19m排气筒(DA807)排放。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1根19m排气筒(DA808)排放。 其它废气: 危废库废气:危废库内负压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9m排气筒排放(DA810)。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套碱喷淋塔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811)。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 ①冲压车间返修工段未捕集的颗粒物。 ②焊装车间未捕集的焊接烟尘、涂胶废气(非甲烷总烃)。 ③涂装车间未捕集的有机废气、漆雾; ④8#厂房注塑、喷漆、流平、烘干等工序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 项目采取以下无组织废气进行控制: (1)设计上合理布置生产布局,液态有机物料管道输送过程定期检查、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2)加强车间密闭性,喷漆室密闭收集,在色漆外喷前端增加一道气封间,用于增强喷涂室的密封性;清漆烘干室(轨道)前端增加吹风装置,用于增强清漆烘干室的密封性,以提高喷漆和清漆烘干等工序的废气收集效率; (3)项目各产生废气单元与工序均尽量做到密闭,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4)液体物料均采用密闭包装暂存,杜绝暂存过程产生无组织废气; (5)项目定期进行废气处理设备和管道的维护,防止出现因腐蚀或其他非正常运转情况下发生的废气事故排放。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的浓度值小于标准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在0.61~1.12mg/m3,颗粒物浓度范围在0.211~0.224mg/m3,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浓度未检出~0.10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氨气排放浓度范围在0.07~0.18mg/m3,硫化氢浓度未检出,臭气浓度结果<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涂装工厂边界、危废暂存库边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值小于标准限值,排放浓度范围在1.08~1.5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污水站边界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的浓度值小于标准限值,其中氨气排放浓度范围在0.14~0.20mg/m3,硫化氢浓度未检出,臭气浓度结果<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以及RTO装置等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在1.47~9.4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1.1~1.9mg/m3,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注塑工段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限值,排放浓度范围在0.88~1.08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烘干炉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浓度范围在1.0~1.9mg/m3,二氧化硫浓度范围在未检出~69mg/m3,氮氧化物浓度范围在未检出~83mg/m3,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有关限值”;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小于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浓度范围在1.1~2.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范围在4~47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硫化氢、氨气等排放速率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无量纲)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震 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手工焊车间、涂装车间、饰件车间等主要生产线及空压机、风机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设备、车间隔声、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进出口加装消音器,利用吸声材料,吸气口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焊丝、废电极头、废砂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纯水站废活性炭、废砂砾、废RO膜、废包装材料、废滤筒等,委托专业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由市政垃圾处理部门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有废清洗油、废渣、废矿物油、废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硅烷槽渣、漆渣、废过滤材料、废砂纸、废蜡、废遮蔽、废溶剂清洗剂、废水性清洗剂、各类化学品原料废包装容器、废纸盒、废活性炭、废沸石、污水处理系统废油脂、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焊丝、废电极头、废砂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纯水站废活性炭、废砂砾、废RO膜、废包装材料、废滤筒等,委托专业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由市政垃圾处理部门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有废清洗油、废渣、废矿物油、废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硅烷槽渣、漆渣、废过滤材料、废砂纸、废蜡、废遮蔽、废溶剂清洗剂、废水性清洗剂、各类化学品原料废包装容器、废纸盒、废活性炭、废沸石、污水处理系统废油脂、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80万KVA非晶合金电力变压器项目

安徽省 - 合肥市 - 长丰县

钢木家具生产项目

安徽省 - 合肥市 - 长丰县

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行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地区:安徽省 - 合肥市 - 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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