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厂区污水总排口 | 项目营运期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松木岛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 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排水管网排至松木岛污水处理厂处理。 | 2024年7月31日~8月1日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综合楼排气筒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有机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20m排气筒排放。 | 综合楼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和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2 | 综合楼排气筒 | 硫酸配制产生的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硫酸雾的二级标准。 | 有机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20m排气筒排放。 | 硫酸雾最大排放速率和最大排放浓度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3 | 综合楼排气筒 | 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氯化氢的二级标准。 | 经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20m排气筒排放 | 氯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和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4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限值。 | 无组织废气通过引风装置收集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减振,隔声 |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委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研发实验室废清洗液及实验室研发过程废液、废活性炭等,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企业已与相关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委托处理协议,并按照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处理危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现有厂区2#仓库内地面已作防腐、防渗处理,建筑内部配备沙土和空桶。本项目研发过程使用的酸碱及有机化学试剂存量很小,且均采取小单位独立瓶装,原料及产品在厂内均采用小规格钢瓶存储,故化学品同时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在保证贮存条件和配备沙土、空桶等消防应急器材的情况下,可有效预防并控制泄漏污染 | 依托2#仓库按要求贮存,已配备应急物资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