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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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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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3.4~3.8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225~0.0024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涉颗粒物企业排放标准的要求;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1.79~2.43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11~0.0016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出口氨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89~0.98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5.88×10-3~6.66×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涉颗粒物企业排放标准的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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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东、西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3-59dB(A),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4-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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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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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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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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