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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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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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粉废气处理设施:“滤芯+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固化、喷漆、自然晾干废气处理设施:“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喷粉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固化、喷漆、自然晾干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标准限值)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 | 喷粉废气处理设施:“滤芯+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固化、喷漆、自然晾干废气处理设施:“水帘柜+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喷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6.3 mg/m3,颗粒物最高排放速率为0.334 kg/h。 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固化、喷漆、自然晾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27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1.22×10-2kg/h。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5.3 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为检出,烟气黑度<1级。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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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 | 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4.2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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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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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落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漆渣、水帘柜更换废水、废活性炭、废弃原料桶等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废弃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利用);滤芯、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纳入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经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在验收监测期间,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厂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滤芯+脉冲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回用于项目喷粉工序。水帘柜更换的废水、漆渣、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喷淋塔废水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直接清运,不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原料空桶暂未产生,待产生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晋江市蓝大化工工贸有限公司定期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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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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