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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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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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 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NMHC 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标准 | 加强车间通风 | 无组织废气总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9mg/m3;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无量纲);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80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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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噪声防治措施 | 西北面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东北、西南、东南面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对车间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对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 西北面厂界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62~63dB(A),夜间所测噪声范围为48~53dB(A);东北、西南、东南面厂界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6~58dB(A),夜间所测噪声范围为46~49d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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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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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方必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 综合利用。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统一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 —2022)的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项目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瓶、设备清洗废水、废弃样品。项目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类存放于已落实防渗漏措施的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内危废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固废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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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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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 项目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