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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9500万米印染布项目一期工程

浙江省 - 嘉兴市 - 嘉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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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纺织业
姜秀云 法人 暂无联系方式
李世军 安环部 联系方式未公开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29500万米印染布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17纺织业
项目地址:
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柳疃工业园区荣昌路1号
项目总投资:
17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52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潍环审字〔2022〕54号
排污许可编号:
91370786MA3PJ5ER2B001P
批复日期:
2022-12-20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705MA3N1Y909Y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08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0-11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786MA3PJ5ER2B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09212009484_2024.07.27长鸿泰年产29500万米印染布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意见(最终稿).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09211909303_长鸿泰年产29500万米印染布项目验收(最终稿).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userCenter
竣工日期:
2024-05-29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786MA3PJ5ER2B
营业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28
行业名称: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17
最终行业名称:
C17-纺织业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厂区外排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间接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污水厂接收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车间排口废水中六价铬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中水回用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工艺用水水质要求以及表2相关要求。 该项目对厂区现有4000m3/d 的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预水解酸化+IC厌氧器+A/O+A/O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预处理+混合沉淀+A/O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其中昌邑长鸿泰织造有限公司厂区2#车间产生污水由“预处理+预水解酸化+IC厌氧器+A/O+A/O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昌邑长鸿泰织造有限公司厂区其他车间产生污水由“预处理+混合沉淀+A/O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外排水池,外排水池部分废水进入厂区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工艺为“超滤+反渗透”,处理能力为1500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外排至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柳疃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堤河。 监测期间,2#车间、3#车间、5#车间废水排放口六价铬均未检出,可以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及其修改单要求。 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在6.8-7.2之间;COD日均最大值为118mg/L,处理效率为92.6%~94.6%;氨氮日均最大值为13.4mg/L,处理效率为70.9%~78.3%;总氮日均最大值为24.0mg/L,处理效率为72.0%~76.5%;总磷日均最大值为1.34mg/L,处理效率为35.4%~60.6%;SS日均最大值为40mg/L,处理效率为75.0%~82.2%;BOD日均最大值为25.4mg/L,处理效率为95.4%~96.7%;色度最大值为50倍,处理效率不做评价;全盐量日均最大值为3693m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AOX日均最大值为115μ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苯胺类、硫化物、总锑、总镍、六价铬均未检出。外排废水水质可以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 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及其修改单要求、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柳疃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许可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厂区中水回用设施出口,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在7.5-7.9之间;COD日均最大值为42mg/L,处理效率为56.8%~68.0%;BOD日均最大值为6.6mg/L,处理效率为67.6%~78.3%;SS日均最大值为10mg/L,处理效率为63.9%~85.4%;总硬度日均最大值为278.4mg/L,处理效率为42.9%~50.9%;氨氮日均最大值为4.02mg/L,处理效率为66.3%~75.6%;总氮日均最大值为13.9mg/L,处理效率为38.5%~48.2%;TDS日均最大值为674m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16mg/L,处理效率为83.1%~92.3%;硫酸盐日均最大值为131m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71mg/L,处理效率为59.3%~67.6%;铁日均最大值为0.23mg/L,处理效率为19.4%~58.8%;导率日均最大值为1655μs/cm,处理效率不做评价;氟化物日均最大值为0.59m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氯化物日均最大值为83.2m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总余氯日均最大值为0.15m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粪大肠菌群最大值为4.0×102MPN/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色度最大值为3倍,处理效率不做评价;锰、浑浊度、LAS、硫化物均未检出。中水回用水质可以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相关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水喷淋+等离子+活性炭吸附 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车间印花、定型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二级水喷淋+等离子+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2-1(DA014)排放 2#车间印花定型废气排气筒P2-1(DA014)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5kg/h;VOCs浓度最大值为4.4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99kg/h;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P2-1(DA014)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在85.3%~87.4%之间;VOCs处理效率在93.9%~96.4%之间;甲苯、二甲苯处理效率不做评价 达标
2 低氮燃烧+炉膛回风 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2#车间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炉膛回风+15m排气筒P2-2(DA011)排放; 2#车间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P2-2(DA011)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6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5kg/h,烟气黑度均小于1级。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达标
3 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器 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5#车间(北)印花(2台)、定型(2台)、蒸化(1台)工艺废气:“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器”+15m高排气筒P5-1(DA016,西侧北排气筒)排放 5#车间(北)印花定型废气排气筒P5-1(西侧北排气筒)(DA016)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5kg/h;VOCs浓度最大值为3.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6kg/h;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P5-1(DA016)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在89.9%~92.0%之间;VOCs处理效率在96.5%~97.1%之间;甲苯、二甲苯处理效率不做评价。 达标
4 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器 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5#车间(北)印花(1台)、定型(3台)工艺废气:“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器”+15m高排气筒P5-3(DA017,西侧南排气筒)排放; 5#车间(北)印花定型废气排气筒P5-3(西侧南排气筒)(DA017)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04kg/h;VOCs浓度最大值为5.0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63kg/h;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P5-3(DA017)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在87.3%~88.9%之间;VOCs处理效率在95.0%~96.8%之间;甲苯、二甲苯处理效率不做评价。 达标
5 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器 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 5#(南)染色车间侧染色定型废气:“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器”+15m高排气筒P5-4(DA019)排放 5#(南)染色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P5-4(DA019)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均未检出;VOCs浓度最大值为3.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1kg/h。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根据监测单位提供资料:P5-4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入口不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采样点布设要求,故P5-4未监测处理设施入口废气,本次验收P5-4处理效率不做评价。) 达标
6 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的排放速率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污水站恶臭废气:碱喷淋+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P6(DA008)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站恶臭废气P6(DA008)排气筒废气中,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4kg/h,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的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根据监测单位提供资料:P6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入口不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采样点布设要求,故P6未监测处理设施入口废气,本次验收P6处理效率不做评价。) 达标
7 无组织控制措施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及表3要求。硫化氢、氨、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车间各门口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表A.1中时均浓度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废气收集,车间通风,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63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苯和二甲苯均未检出,VOCs浓度最大值为1.68mg/m3、臭气浓度均未检出,上述废气浓度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及表3要求。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28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35mg/m3,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车间各门口处非甲烷总烃时均最大值为3.94mg/m3、一次浓度最大值为4.14mg/m3,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时均浓度与一次浓度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表A.1中时均浓度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基础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 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2天,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6dB(A)。两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相关项目

昌邑长鸿泰织造有限公司

行业:C17纺织业
地区:浙江省 - 嘉兴市 - 嘉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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