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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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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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调漆、喷漆、晾干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喷漆漆雾经水帘喷淋+除湿装置处理一并进入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配套粉末回收装置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调漆、喷漆、晾干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喷漆漆雾经水帘喷淋+除湿装置处理一并进入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配套粉末回收装置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和DA002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2.0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0.4kg/h;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4.0mg/m3,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0.5mg/m3;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限值,即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6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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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声、减震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减震措施等 |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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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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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固体废物已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分类处理,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均委托常州忠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常州普达环保清洗有限公司和镇江普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固废可安全暂存并且零排放。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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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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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视安全生产,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原料储运及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及事故性排放。 | 目前企业正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