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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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1天4次,2天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除尘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 1 | 熔化压铸废气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1天3次,2天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试验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 | 昼夜各1次,2天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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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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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灰渣、集尘灰、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一般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灰渣、集尘灰、一般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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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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