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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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进水协议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的污水pH值在7.7~7.8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16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87.4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5.00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12.7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1.27mg/L、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75mg/L、石油类1.28mg/L、总氰化物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苯酚未检出、苯未检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总有机碳日均值最大值58.2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进水协议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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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浓度废气经深度冷凝后与低浓废气一起经“碱喷淋、树脂吸脱附装置”设施处理后经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项目要加强废气高效收集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高浓有机废气主要包括反应釜放空废气,直接在反应釜放空口经管道收集后处理;表面活性剂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二氧化碳经反应釜放空口进入废气收集管道密闭收集。经“深度冷凝+碱喷淋+树脂吸脱附”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20m排气筒P4排放。 低浓有机废气:低浓有机废气主要包括液体桶装物料投料废气、产品灌装投料废气为低浓有机废气。低浓有机废气(液体桶装物料投料废气、产品灌装投料废气),液体桶装物料密闭投料间空间废气及使用集气罩收集的产品灌装投料废气分别收集后经有机废气处理管线,经“碱喷淋+树脂吸脱附”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20m排气筒P4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构筑物加盖密闭收集)、危废库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罐区呼吸废气经管道集中收集后,汇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碱喷淋”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P5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气筒P4排放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3.30mg/m³,排放速率7.6×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气筒P5排放氨的浓度最大值为1.38mg/m³,速率最大值为0.0042kg/h;排放硫化氢的浓度最大值为0.39mg/m³,速率最大值为0.001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630(无量纲),均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浓度最大值为8.75mg/m³,速率最大值为0.02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排放硫酸雾的浓度最大值为0.31mg/m³,速率最大值为0.0009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19mg/m³,无组织硫化氢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019mg/m³,废气臭气浓度的最大值为15(无量纲),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值为1.34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338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VOCs浓度任意一次值最大为1.91mg/m³,1h平均值最大为1.87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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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用低噪声电机,同时对安装的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采用低噪声电机,同时对安装的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6.8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7.5dB(A)。各监测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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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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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委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做好核实。项目废树脂、树脂解析废液、废布袋、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包装物、实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固废、危废暂存场所。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集尘及废布袋、硫酸镁生产装置过滤杂质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离心工序废滤布、污水站污泥、废矿物油及包装、化验室固废、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将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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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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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导则,开展各分区的防渗维护,强化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等环节的重点防渗措施及其他部位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 企业严格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