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水污染治理设施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标准的较严者 | 三级化粪池 | 正常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正常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设备减震,厂房隔音处理 | 正常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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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应立足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控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控制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滤芯更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废原料桶(瓶)收集后交由厂家重复使用;废培养残渣收集后作为鱼饲料出售给附近鱼塘;生产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厂家重复回收利用。废抹布、废培养基、废培养残渣、废检测液和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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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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