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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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的三级标准 | 项目循环系统冷却用水、水清洗机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须先经隔油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区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 2024年8月28日~8月29日,2天,每天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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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烟净化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 |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5m的专用烟道(DA003)排放。 | 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8月29日,2天,每天1次。 | 达标 |
2 | 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VOCs、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在挤出线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8月29日,2天,每天3次。 | 达标 |
3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裁切、成型抛光废气经集气管线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检验、清理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8月29日,2天,每天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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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与管道柔性连接等措施。 | 2024年08月27日~2024年08月29日,08月27日夜间1次,08月28日昼、夜间各1次,08月29日昼间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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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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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下脚料和不合格品、废滤网、废滤渣、废布袋、收集的颗粒物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 生活垃圾送垃圾处理场处理。 废包装物、下脚料和不合格品、废滤网、废滤渣、废布袋、收集的颗粒物等一般固体废物由企业回收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位于车间四北侧,面积约17平方米,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张贴了环保标志牌。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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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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