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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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改扩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总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台州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戈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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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料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 | 已单独设置相对密闭的配料车间,解包工况位上方及配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本项目投料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 | 达标 |
2 | 造粒、拉管废气处理设施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 企业已在螺杆挤出机挤出模头上方安装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项目造粒、拉管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PVC 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氯乙烯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 达标 |
3 |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 已在注塑机模头位置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与危险固废储存区废气一并接入“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项目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PVC 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氯乙烯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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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音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企业已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已合理布置车间,将高噪声车间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尽量远离车间墙体,以减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发出噪声的部位加上一定的消声和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更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 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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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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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具体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 | 企业已在1号厂房1F设置1个专门的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占地面积约15m2,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危险固废委托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贮存,企业已在1号厂房1F设置1个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约10m2。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规范包装并按要求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贮存。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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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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