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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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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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造粒生产线(电加热造粒),滴灌带生产线塑化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造粒生产线顶部和滴灌带生产线挤出工序安装集气罩,分别配套设置引风机组,造粒车间设置一套等离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造粒车间废气经UV光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滴灌带生产车间设置一套等离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滴灌带生产车间废气经UV光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员工不在厂区食宿。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造粒生产线(电加热造粒),滴灌带生产线塑化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造粒生产线顶部和滴灌带生产线挤出工序安装集气罩,分别配套设置引风机组,造粒车间设置一套等离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造粒车间废气经UV光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滴灌带生产车间设置一套等离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滴灌带生产车间废气经UV光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滴灌带生产车间废气经处理后,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造粒生产车间废气经处理后,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62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厂房封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 | 厂房封闭 | 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1μ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29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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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隔声减震 | 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1.1dB(A)~59.1dB(A)之间,夜间不生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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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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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废收集桶;采取密闭、遮盖方式定期清运处置;堆放废旧塑料时产生的灰土、清洗滴灌带时的废渣及水处理中的沉淀物(泥沙)集中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全部回收用于滴灌带再生料的加工,废滤网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用专用车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弃灯管、废润滑油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1、本项目原辅材料包装产生的废旧包装袋集中收集到破碎车间,定期外售。2、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和边角料,全部用于造粒原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3、本项目冷却循环冷却水池每个生产期清捞,清捞的污泥拉运至第一师阿拉尔市垃圾填埋场处理。4、本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5、本项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待产生后在危险废物暂存(建设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6、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各项固废均妥善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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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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