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设备冲洗废水一起经自建的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项目收集的工业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 pH值、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LAS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石油类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关要求,甲苯、硫化物、挥发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直接排放限值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直接排放限值较严值。 | 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设备冲洗废水一起经自建的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项目收集的工业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 正常运行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生物除臭+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T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 生物除臭装置(含活性炭颗粒) | 正常运行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 正常运行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污水处理水池、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加药间、仓库等污水处理车间和物料储存场所属于一般防渗区;电控室、值班室、化验室、中控室、值班室、卫生间、厂区道路、配电房等属于简单防渗区。 | 结合现场调查厂区范围内相关防渗分区已满足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1.废机油、化学污泥、浮油浮渣、压滤机废滤布、废液及废弃一次性检验用品、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规范化管理。 2.生化污泥等应委托有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或处理。 3.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1.废机油、化学污泥、浮油浮渣、压滤机废滤布、废液及废弃一次性检验用品、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已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规范化管理。 2.生化污泥已委托有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或处理。 3.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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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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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设置容积为410.76m3的事故应急池 | 已设置容积为410.76m3的事故应急池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