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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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液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 |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机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实验废液等,其中纯水机浓水及反冲洗废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外排;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及反冲洗废水排入开发区管委会公用化粪池、实验室清洗废水经过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开发区管委会公用化粪池最终汇入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机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主要为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器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再同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及反冲洗废水一同排入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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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验期间产生的无机废气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 无机废气主要来源于无机前处理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无机实验室及无氨室, 样品在无机前处理如消解时需要加酸加热,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无机废气。 | 理化实验室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96mg/m3、0.155mg/m3,无组织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实验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甲醇、丙酮等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柜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SDG吸附箱处理后经科创孵化楼西楼公用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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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风罩、引风机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经消声、建筑隔声处理 | 在连续两天的监测中,各监测点的噪声值其变化范围为昼间54~56dB(A)、夜间46~48dB(A),噪声监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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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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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废外包装材料、废弃SDG 吸附剂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由环 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留样主要为未检测粮食及油类等,交由农户拉运;实验废液(HW49)、废活性炭(HW49)、实验残留物属于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子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固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标准要求 |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废外包装材料、废弃SDG 吸附剂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留样主要为未检测粮食及油类等,交由农户拉运;实验废液(HW49)、废活性炭(HW49)、实验残留物属于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子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固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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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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