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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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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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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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且布局合理,并采取消声、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 昼间噪声范围为46.8dB(A)~54.6dB(A),夜间噪声范围为39.7dB(A)~45.3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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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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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除废含油抹布外其余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金属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除废含油抹布外其余均委托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金属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存放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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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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