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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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达标 |
2 | 生产废水处理站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项目一期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焦铜废水、络合废水、高浓度废水和混排废水等9种废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经厂区内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尾水作为回用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剩余尾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 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铬、六价铬、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的200%(pH值除外),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的珠三角排放限值;回用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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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酸性废气治理设施(FQ-163327A1)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等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塔中和法”(氢氧化钠+碳酸钠碱液喷淋)的处理方式,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FQ-163327A1)排放。 | 经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酸性废气治理设施(FQ-163327A2)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塔中和法”(氢氧化钠+碳酸钠碱液喷淋)的处理方式,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FQ-163327A2)排放。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经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酸性废气治理设施(FQ-163327A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氨、臭气浓度等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塔中和法”(氢氧化钠+碳酸钠碱液喷淋)的处理方式,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FQ-163327A3)排放。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经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经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达标 |
4 | 含氰废气治理设施(FQ-163327B)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氰化氢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吸收氧化法”(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或硫酸亚铁溶液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FQ-163327B)排放。 | 经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5 | 含铬废气治理设施(FQ-163327C)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铬酸雾收集后通过“凝聚回收法”(网格回收+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FQ-163327C)排放。 | 经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6 | 拉丝粉尘治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拉丝设备配套粉尘收集系统,收集的粉尘经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达标 |
7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限值 | 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63327D)排放。 | 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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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和动力设施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 项目北面厂界及西面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南面厂界及东面厂界与邻厂共用厂界,故不做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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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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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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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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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操作,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该项目已编制了《珠海市恒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并于2023年12月15日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富山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440409-2023-0031-M。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