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6 123456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公示环评文件下载_环评哥

孤东采油厂2021年滚动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山东省 - 东营市 - 河口区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孤东采油厂2021年滚动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垦东办事处孤东采油厂孤东前线(孤东圈)
项目总投资:
165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68.7 万
环评审批编号:
东环垦分审〔2021〕1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09-03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500MA945NPD2F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1-08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2-02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502MA3N9XLM6T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8093315_关于孤东采油厂2021年滚动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8093315_报告-孤东采油厂2021年滚动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lof.sinopec.com/slof/csr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1-15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500864731142y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7
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套管气回收装置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油井井口安装了套管气回收装置 采油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97~1.77)mg/m3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油井安装了基础减振、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各采油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52dB(A)~58dB(A),夜间噪声41dB(A)~48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泥浆压滤得到的钻井固废和定向钻废弃泥浆为一般固废,委托综合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拆除的旧设备由孤东采油厂统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 运营期采出液及采出水处理过程、井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油泥砂暂存于孤东二号联合站油泥砂贮存池中,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废机油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二期工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产生的钻井固废分别拉运至东营市新鲁齐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河固废站、山东方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固邦泥浆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东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置;压裂废液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油田作业回收水回收点,委托东营市正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未外排;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均暂存于施工场地内临时垃圾桶中,后由施工单位统一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油泥砂不作临时暂存,随产随清,委托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位于生态红线区以外,距离红线区最近的为G07-48C315井场,位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代码:SD-05-B4-02、DY-B4-02)西侧411m,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 根据调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经与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垦利区分局落实,二期工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利用了现有设施,做到了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施工单位提高了工程施工效率。妥善处理处置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有效防止了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已清理现场并做好了生态恢复工作。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镇、村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对职工实行上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使储存、输送等过程都在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易燃易爆物料泄漏,在可能有气体泄漏或聚集危险的关键地点装设检测器,并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1)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事故,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多功能罐、管道破裂、穿孔等事故; (2)孤东采油厂制定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505-2023-095-M; (3)二期工程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已落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山东省 - 东营市 - 河口区

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至朋友圈
↑微信扫上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