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污水预处理站 | 《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规定的接管标准 | 依托原有污水预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接管口水质中pH、CODcr、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均能满足《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规定的接管标准。甲醇、丙酮等两个指标待相关标准发布后从其规定。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天然气锅炉焚烧+SCR脱硝处理+80m高排气筒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标准限值、《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限值 | 依托原有 | 工业废气排放口甲醇、环氧丙烷排放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标准限值要求,丙酮、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环氧丙烷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机座铺设防震、吸声材料; 基础减振; 管线的保温; 设备合理布局,设置绿化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机座铺设防震、吸声材料; 基础减振; 管线的保温; 设备合理布局,设置绿化带 |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落实场地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异丁烯生产装置区、异丁烯罐区及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过程的“跑、冒、滴、漏”防范措施。 | 企业已落实场地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异丁烯生产装置区、异丁烯罐区及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落实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过程的“跑、冒、滴、漏”防范措施。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分子筛、分析化验废物、沾染类废物、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分析化验废物、沾染类废物等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中环信(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催化剂暂不产生,待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际建设取消异丁烯干燥流程,无需用到3A分子筛,故不产生废分子筛。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未出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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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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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加强叔丁醇、环氧丙烷、异丁烯等物料的运输、储运以及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强化对物料泄漏、火灾、爆炸以及其他非正常工况下的环境应急。健全公司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分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按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报应急管理部门。 | 企业已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北区原有2座容积10000m3事故池和南区原有1座容积2000m3事故池,能够有效控制叔丁醇、环氧丙烷、异丁烯等物料,以及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泄漏外排;异丁烯装置区新增地面硬化和防渗漏措施、自动化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紧急停车系统,异丁烯罐区新增围堰、导流沟和切断阀等风险控制装置。健全公司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分局)备案,于2025年09月01日取得备案表。定期进行了演练,于2025年6月进行了重大危险源(中间罐区)危化品泄漏及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024年5月进行了废水处理污泥泄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企业已按照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报告已报应急管理部门。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