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隔油池+三级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及山东凯地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 蔬菜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 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山东凯地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汶河 | 项目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各污染因子pH值两天最大范围值为7.0~7.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两天平均最大值为11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天平均最大值为35.8mg/L,氨氮两天平均最大值为2.66mg/L,悬浮物两天平均最大值为,61mg/L;总氮两天平均最大值为7.30mg/L,总磷两天平均最大值为0.76mg/L,动植物油两天平均最大值为0.78mg/L。本项目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及山东凯地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 达标 |
| 2 | 化粪池 | 环卫部门清运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不外排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排气筒P1 | 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表2-大型排放浓度标准;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 | 本项目在油炸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车间3米的排气筒P1排放 | 项目废气排气筒P1出口有组织排放油烟最大浓度值为0.8mg/m3、最大速率为0.00092kg/h,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大型排放浓度要求,有组织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浓度值为2.89mg/m3、最大速率为0033kg/h,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 | 达标 |
| 2 | 厂界 |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下脚料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企业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面粉人工拆包投入搅拌机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浓度值为1.37mg/m3,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3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无量纲),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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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有: ①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 ②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音措施; ③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④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2dB(A)~56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0dB(A)~45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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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垃圾收集站、沉淀池、化粪池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 对垃圾收集站、隔油池、沉淀池、化粪池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了防渗处理,未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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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产生的下脚料、生活垃圾、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废油渣及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中相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脚料、油炸产生的废油渣、隔油池及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产生固废未造成二次污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中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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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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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 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 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