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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3#、4#泊位装卸系统优化工程

山东省 - 东营市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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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32货运港口
李召寻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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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3#、4#泊位装卸系统优化工程
项目类别:
G交通运输_仓储和邮政业 - G55水上运输业 - G553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 G5532货运港口
项目地址:
东营港东营港区突堤引桥东侧,距离后方陆域7.0km,距外海已建5万吨级油码头2.6km
项目总投资:
316.07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 万
环评审批编号:
东环港分建审〔2024〕7004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4-04-01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303MA3DDYLE6N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6-06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7-04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500MA954M9A96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719173619049_东营龙海港务有限公司验收专家意见及签字页.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719173619663_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3#、4#泊位装卸系统优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dongyinghuanjing.com/doc_28397514.html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4-15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7-14
竣工日期:
2024-04-08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500584539834J
营业单位名称:
东营龙海港务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38
行业名称: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最终行业代码:
G5532
最终行业名称:
G5532-货运港口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油库区)配套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陆域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油库区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废水总排口主要污染因子在验收监测期间pH值为7.0~7.1、COD最大日均浓度:68.25mg/L、BOD5最大日均浓度22.73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2.70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14.75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1.22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1.34mg/L,检测结果能够满足《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港项目物流园区一期工程(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气回收系统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中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要求(排放浓度25g/m3,处理效率≥95%) 本工程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油品装船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装船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内径0.2m的排气筒排放。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788mg/m3,处理效率为96.95%,能够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中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要求(排放浓度25g/m3,处理效率≥95%)。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运行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增压泵等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输及装卸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合理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吸声及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2~58.9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2.8~47.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焊材、废油漆桶、废油漆刷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陆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固废、机修油棉纱、机修油污水和油气回收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船舶生活垃圾及船舶保养产生的固废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置,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刷、营运期产生的机修油棉纱、机修油污水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和陆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焊材外售处置。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陆域的生产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焊材委托有资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油漆桶、废油漆刷委托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②陆域生活垃圾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活性炭委托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及船舶保养产生的固废由船舶公司自行委托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棉纱、机修油污水由船舶公司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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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3#、4#泊位装卸系统优化工程

山东省 - 东营市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东营龙海港务有限公司

行业:G5532货运港口
地区:山东省 - 东营市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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