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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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油+调节+混凝沉淀+过滤、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喷淋废水经产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3月15~16日),企业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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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初检测试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储存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3月15~16日),储存废气排放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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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购低噪声防爆轴流风机,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的引导停放,进出口设置减速行驶标志,在厂区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倡导文明行车;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叉车装卸时间、文明作业。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3月15~16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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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设施、场所;分区防治,针对危废仓库、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区内水质、水位进行监 | 危废仓库、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区内水质、水位进行监测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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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更换的UV灯管、破损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试纸、初检检测后的废样品、折算盛装容器、废抹布、废砂等劳保用品均为危险废物,本项目为危废的存储项目,产生的危废包含在本项目经营的危废类别里,本项目危废贮存设施满足危废储存要求,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更换的UV灯管、破损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试纸、初检检测后的废样品、折算盛装容器、废抹布、废砂等劳保用品均为危险废物,本项目为危废的存储项目,产生的危废包含在本项目经营的危废类别里,本项目危废贮存设施满足危废储存要求,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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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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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6m³以上事故应急池,HW08、HW09储存间设0.1m高围堰 | 设置有70m3的应急池以及配套的汇集渠,9#、10#、12#储存间(HW08、HW09)设置有0.1m高围堰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