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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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项目水喷淋装置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漆渣后循环利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液作为危废处置。 项目精磨、水磨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t/a,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排口排放污水中pH监测结果范围为7.5-7.6(无量纲),其余各污染物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9mg/L、氨氮8.42mg/L、悬浮物41mg/L、总磷1.57mg/L、总氮24.3mg/L、动植物油1.14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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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7) | 项目废气主要为烫芯、固化、调漆、拉漆、喷漆、段涂、烘干、印刷、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主要为喷漆产生)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有机废气。 项目烫芯、固化、调漆、拉漆、喷漆、段涂、烘干、印刷、擦拭等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涂机除漆雾后与烫芯、固化、调漆、拉漆、段涂、烘干、印刷、擦拭工序等废气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系统收集并引至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VOCs排放浓度2.62mg/m3、排放速率4.8×10-2kg/h,苯排放浓度0.061mg/m3、排放速率1.1×10-3kg/h,甲苯排放浓度0.114mg/m3、排放速率2.1×10-3kg/h,二甲苯排放浓度0.300mg/m3、排放速率5.5×10-3kg/h;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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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噪声主要为裁布机、缠带机、水磨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如下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①维持各噪声级值较高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②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③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 从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昼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60dB(A),夜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49dB(A),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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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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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水磨沉淀物、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废BOPP带,其中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废BOPP带收集后均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水磨沉淀物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桶、废油墨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储存和运输,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企业要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磨沉淀物、下脚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废BOPP带分类收集后,均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库位于生产车间1层西北角,占地面积为15m2,根据项目的一般固废数量、存储周期分析,能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项目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后期运行中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帐。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环氧树脂胶桶)、废油墨盒、水喷淋装置废液、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项目危废库位于二层车间北侧,占地面积约7m2,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危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库中,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严格落实《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威海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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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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