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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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项目污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排口排放污水中pH监测结果范围为7.1~7.4(无量纲),其余各污染物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5mg/L、氨氮13.5mg/L、悬浮物58mg/L、总磷1.52mg/L、总氮32.5mg/L、动植物油0.29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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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固化、调漆、拉漆、喷漆、段涂、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主要为喷漆工序产生),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有机废气。项目固化、调漆、拉漆、喷漆、段涂、烘干工序均位于密闭车间内;项目喷漆废气(漆雾)经水帘喷涂柜预处理后,固化、调漆、拉漆、段涂、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废气均引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3m排气筒排放;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VOCs等。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VOCs排放浓度3.08mg/m3、排放速率3.0×10-2kg/h,苯排放浓度0.054mg/m3、排放速率5.4×10-4kg/h,甲苯排放浓度0.066mg/m3、排放速率6.5×10-4kg/h,二甲苯排放浓度0.203mg/m3、排放速率2.0×10-3kg/h;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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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断机、废气处理装置配套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并设置基础减振等方式,经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59dB(A),夜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49dB(A),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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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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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度物包括研磨沉淀物、废边角料、废BOPP带,经收集后均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脱模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水帘喷涂柜废液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储存和运输,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企业要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研磨沉淀物、废边角料、废BOPP带,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项目一般固废库位于3#厂房外北侧,占地面积约20m2,根据项目的一般固废数量、存储周期分析,能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项目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后期运行中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桶(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脱模剂桶)、水帘喷涂柜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项目危废库位于3#厂房2层,占地面积约12 m2,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库中,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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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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