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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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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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①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本项目中大件钢材的切割主要以剪断机为主,仅在对车体进行肢解时对较难拆卸部分采用气割。在切割工序切割工作区上方1m处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本项目集气罩集气效率约为85%,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99%,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 ②放净机油和回收残余燃油工序中废机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农机拆解收集的废油液包括燃油(柴油、汽油)、机油、液压油、润滑油、制动液等各种液体,废油液回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85%,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排气筒编号DA001),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出室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7.52mg/m³,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7L,监测项目的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59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7L,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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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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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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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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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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