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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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废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现有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尺寸为4m×1.5m×1.6m(长×宽×高),中间做隔板结构进行功能划分,分为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贮泥池和污泥压滤机。污水处理规模为12m3/d,处理工艺为“A/O+沉淀+消毒”。 | 按实际运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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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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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与批复一致 | 按实际运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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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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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去离子水制备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格栅栅渣、调节池污泥和沉淀池污泥)及废紫外消毒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厂内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贮存场所,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去离子水制备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格栅栅渣、调节池污泥和沉淀池污泥)及废紫外消毒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厂内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贮存场所,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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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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