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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城西新区卫生院工程项目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Q84卫生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永康市城西新区卫生院工程项目
项目类别: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Q84卫生
项目地址:
城西新区蓝天路120号
项目总投资:
36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0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永环行批〔2017〕12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17-02-09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30701307744661D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28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24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12330784583581221H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26112126643_4验收意见及签到单.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26112126209_永康市是高新区卫生院验收资料最终稿.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p-home.cn/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1-01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7-31
竣工日期:
2023-12-31
营业单位代码:
12330784583581221H
营业单位名称:
永康市高新区卫生院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08
行业名称:
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最终行业代码:
Q84
最终行业名称:
Q84-卫生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 化粪池+膜技术多效净水器+紫外线消毒 院区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永康江。 项目外排废水为医疗废水、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厂内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膜技术多效净水器+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纳管排入永康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纳入永康江。 项目污水排放口pH值7.1~7.2(范围),其余各指标最高日平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7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7.1mg/L、悬浮物42mg/L、动植物油类4.04mg/L、石油类2.8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90mg/L,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排放标准;氨氮最高日平均浓度为26.6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项目污水排放口最高日平均浓度为挥发酚0.764mg/L、粪大肠菌群4.4×102 MPN/L、(总)氰化物0.004mg/L、色度60倍。最高允许排放负荷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排放标准。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CQ-YTJ型机械式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 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引至综合卫生大楼楼顶排放,收集的汽车尾气经通风竖井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有检测报告的CQ-YTJ型机械式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污水站废气排放口出口中氨最大日均排放速率为2.31×10-3kg/h,硫化氢最大日均排放速率为2.02×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24(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降噪 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标准。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医疗设备噪声、环保设备噪声等等。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各单元合理布局,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加强员工教育,加强就医人员的环保宣传,设置宣传画及标语。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东、南、西侧厂界噪声值为昼间:45~60dB(A),夜间:39~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标准;北侧厂界噪声值为昼间:57~63dB(A),夜间:50~5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限值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按规范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并委托具有危险周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企业重视对固废污染的防治;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未被污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委托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餐厨废弃物委托永康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企业高度重视,企业已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队伍和配备了应急物资,每年进行例行培训和演练,日常生产过程中注意风险物质的管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常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已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已落实

永康市高新区卫生院(永康市中医院医共体高新区分院)

行业:Q84卫生
地区: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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