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1)加强路面建设管理和维护 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强化路基处理的工程质量,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保养,对受损路面及时修复,保证道路不发生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沿线在道路两侧采取绿化措施,绿化树种选择冠大、荫浓、降噪效果明显的乔木,并在运营期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对道路噪声也有一定的消减作用。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 (1)加强路面建设管理和维护 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强化路基处理的工程质量,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保养,对受损路面及时修复,保证道路不发生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沿线在道路两侧采取绿化措施,绿化树种选择冠大、荫浓、降噪效果明显的乔木,并在运营期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对道路噪声也有一定的消减作用。 | 工程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质量影响满足相关标准,依据监测沿线环保目标处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和4a类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施工期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一般固体废物按天津市有关规定由市容部门负责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伤害;施工过程中会部分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建设单位施工弃土已在指定地点安放,优化工程设计,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地面原状,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涉及绿地中的树木,施工单位应根据《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迁移,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栽。运营期固废:营运期道路沿线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对于沿途运输车辆和行人应加大宣传力度,严禁沿途随意丢弃垃圾,并对道路两侧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程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单位通过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没有造成二次污染。 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过往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扫、收集、外运,不会对道路沿线环境造成危害。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施工过程中会破坏部分原有的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应在指定地点安放,优化工程设计,及时恢复绿化,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涉及绿地中的树木,施工单位应根据《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迁移,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栽。 | 工程施工便道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并且能够为其他工程继续服务;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不显著,对沿线动物生态环境没有造成显著影响;做好植被抚育及水土保持工作,并制定行车规范来降低大气、噪声等环境污染,保证绿化工程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